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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今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级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但是不必担心,与此同时,我校已建立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与之配套,《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今日起正式实施。
 
    据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赵冬梅介绍,研究生教育行业一直对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进行探讨、调研,并与国外进行比较,这次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可以说是适时机推出的,收费制度本身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的重要举措。其关键在于能否建立配套的奖助政策体系,这个体系要既有竞争性激励,即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潜力,又要有生活保障,即解决学生后顾之忧,使其成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的一个重要机制。
 
    对于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李林说:“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新体系,博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4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金额和比例分别是:14000元(40%)、11000元(40%)和8000元(20%)。此外,学业优异者还可另外获得数千到数万元不等的优秀奖学金。总体来看,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后,研究生只要认真完成学业基本要求,即使扣除其所缴纳的学费,获得资助的水平较改革前都有一定提高,尤其是博士研究生。”
 
    为鼓励和支持博士生专心学习和潜心科研,学校采取了强化资助、兼顾奖优的政策。所有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合格,每年扣除学费后最低都有3万元收入,而奖优则突出在学期间的积累和高水平成果的考察。这样,博士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不再为生活费担忧,解决了过去读博士的经济体面问题,可以安心和专心搞科研了,也不必再每年为多争取获得奖学金补助生活而急于发表一般性科研成果,有了将科研进一步深入谋求高水平成果的良好科研态度。
 
    对于硕士研究生,只要认真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每年可获得8000—14000元的基本奖助学金,缴纳学费不会增加经济负担。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其所获的基本奖助学金可满足基本生活所需。此外,通过参加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生活还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学校在奖助体系设计上已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予以解决,同时也可通过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三助”岗位获得助学金等方式得到帮助和解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不因全面收费制度而放弃进一步深造的愿望。
 
    《方案》制定过程中曾多次召开校内管理层、导师、研究生等多种层面的征求意见会,力图使新的奖助体系更加完善,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调动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最终让所有研究生从中受益。
 
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
bgpt.ncepu.edu.cn/sendFileAction.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