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所属学科性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
为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教财〔2021〕4号)和《关于全面完成中央高校校企改革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8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10月11日下午,学校召开保留及新设学科性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所属企业改革体制工作组组长、副校长檀勤良,校经资委办公室主任、校资产管理处处长倪景峰,资产经营公司高管以及学校保留和新设的学科性公司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工作组副组长、校资产经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海燕主持。
檀勤良作了讲话。他强调指出:一是提高站位,增强认识。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是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所属企业是服务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载体,要切实担负起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从学校和企业两个层面予以加强。学校层面要建立和完善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层面要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公司章程的基础作用。三是聚焦特色,狠抓质量。学校的学科性公司要注重科技含量,要有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紧密围绕学校学科特色,发挥学校科技创新引领优势,努力服务于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服务于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发展需求。
檀勤良希望,学校所属学科性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校内科研团队的沟通,促进更多的协同攻关和紧密协作,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企业更高质量地发展壮大,同时也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大对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支持和反哺力度,助力学校持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校早日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金海燕对本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整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解读,对下一阶段我校保留以及新设立的学科性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并对我校所属学科性公司的运营提出了一些思考。她说,学科性公司是指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和学院资源,与学院教学和科研紧密相关,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并与社会资本结合,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地实现产学研结合、服务社会、开展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并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公司。对于高校科技产业来说,参股型学科性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是一个新的领域、新的命题,教育部在最新下发的文件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校参股股权的管理。各学科性公司负责人会后要认真学习此次会议下发的学习资料,领会文件精神,落实文件要求,要坚守规范化管理的底线,在规范化的前提下积极谋划卓越发展。
参会学科性公司负责人逐一发言,介绍自己所在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营业务的同时,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以及对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表示学校所属兄弟企业之间应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共同依托大学科技人才优势,整合市场资源,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和国家能源电力的战略实现做出贡献。
自2018年至今,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全面开展了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我校涉及此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企业共67家。经过近三年我校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截至目前我校改革完成率已经达到了94%,尚有4家企业正在积极推进中,力争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全部完成。
审核: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