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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入选“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能源转型”领域中方牵头高校

日前,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示,我校入选“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能源转型”领域中方牵头高校。这标志着学校在推动中阿教育合作,促进能源领域知识交流与合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计划是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提出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中第七项青年成才共同行动,启动“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在教育部指导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阿拉伯大学协会共建“中阿大学联盟”交流机制,为中阿高校搭建校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中阿高等教育共同发展。在交流机制框架下,实施开展合作计划,聚焦信息通信、农业发展、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转型、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公共政策、航空航天和经贸投资等领域,建立十个高校合作集群,旨在加强集群内中阿校际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双方在多个领域的发展。我校凭借着在能源领域的卓越实力和丰富经验顺利入选。

作为中方牵头高校,华北电力大学将切实肩负起促进中阿高校能源领域合作的责任,全力支持联盟发展,充分发挥我校在能源电力领域的突出作用。未来将引领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与阿拉伯合作伙伴开展紧密合作,推动双方在新能源、传统能源、绿色能源、民用核能等领域的深度交流。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阿拉伯地区高校、企业的合作交流,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此举不仅将有力促进两地在能源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合作,更将为实现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目标奠定有利基础,为全球能源转型领域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通知:

【“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牵头高校评选】

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提出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之“青年成才共同行动”,实施“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申报“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和牵头高校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共有84所高校申报牵头高校。根据《“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牵头高校评选方案细则(试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了中方牵头高校评选工作。以下为入选的中方牵头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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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任楚颐

复审:李芊芊

审核:李博

责任编辑:郭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