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讲堂第40期:法政系邀请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作学术报告
本网保定讯:10月16日,“法政讲堂”第40期在教八B座模拟法庭举办,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教授、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应邀作题为“民法典实施与民事审判方式的再转向”的学术报告。法政系主任梁平、系党委书记戴民以及法学专业师生以及其他专业学生160余人现场聆听报告,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及部分校友通过腾讯会议在线聆听。
梁平对张卫平教授在法政系成立20周年做客“法政讲坛”表示热烈欢迎。她回忆了2018年学校60周年校庆、“法政讲坛”刚创办时张卫平教授受邀作学术报告的热烈情景,并隆重介绍了他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以及对诉讼法学发展的卓越贡献。
张卫平结合民法典颁布与实施的大背景,以民事审判方式变革为主线,详细讲解了传统审判方式的特点和根据以及以请求权及要件为中心的民事审判方式再转向路径。他认为,民法典的制定使我国民事实体法制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为民事纠纷解决提供了更加充实和完善的实体法根据。民法典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民事诉讼法与其有效实施协调对接并提供相应支持。基于民事审判方式在诉讼程序运行中的特殊地位,传统的“散点式审判方式”虽追求纠纷解决结果,但缺乏对请求权基础和法律推理逻辑的深入探究,民法典实施后其滞后性逐渐显现。作为体系化、自洽的实体权利义务根据系统,民法典为法律审判的“三段论”推理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也必将驱动民事审判方式转向以原告的实体请求权有无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方式”。这种转向使得整个民事审判过程始终围绕实体请求权基础、请求权要件事实、被告抗辩及事实,由此展开事实主张与提出、证明与质证、认证、辩论与反驳的事实过程,从而实现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效贯通和对接。民法典为这种转向提供实体根据和实体条件,使得以实体请求权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能够更精确、细致地进行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催生规范的“要件审判法”,能够更有效率地解决纠纷,也能够让人们能够真切地感知到个案解决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这也激励审判工作者实现专业技能的转型,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以适应并推动民法典的实施。民事审判方式的再调整也将推进民事诉讼体制现代转型和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
互动环节,张卫平围绕民事诉讼法和审判方式、司法解释适用、科学技术在法律发展中的双重作用等与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他开场时结合自身体会,鼓励同学们只要脚踏实地潜心研究,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绩,与会师生受益匪浅。
此次“法政讲堂”是法政系20周年系庆学术报告系列活动,今年《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及《民事诉讼法》即将修订之际,邀请著名法学家进校举办学术报告,让师生及时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深化了对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关系以及民事审判方式再转向的认识理解,为学生深入学习掌握法学知识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有助于同学们不断提升创新性思维,同时近距离感受学术名家风范,在耳濡目染中增强“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和课程思政效果,鼓舞学生立足国家法治前沿,增强专业综合素养。
审核: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