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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党委组织学习研讨《准则》和《条例》

  本网保定讯:11月26日下午,环境学院党委在综合实验楼会议室组织学习研讨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以及各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邵丙信主持。

  前期,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安排和部署,学院党委制订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实施方案。通过采取集中宣传、个人自学、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实现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

  

  首先,中心组成员共同学习了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该文章对《准则》和《条例》的时代背景及具体内容做了深入地解读,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随后,参会党员纷纷发言,对本次学习情况及心得进行了交流分享。内容总结如下:

  一、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重大意义。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成果。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有力保障。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新的形势下,党面临的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到准确掌握具体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读懂《准则》和《条例》,真正把两部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行为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改。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三、以《准则》为标准,以《条例》为底线,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新修订的《准则》向全党提出了“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仅仅281个字,但要义明确、内涵丰富,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准则》适用于全体党员,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新修订的 《条例》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广大党员的责任。

  最后,院党委书记曹晓新做总结发言。他指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准则》和《条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重要标尺,把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根本目的是把学习落实到自身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去,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要求高标准,在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高水平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