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华电要闻
华电要闻

学校2024版章程获教育部核准发布

近日,学校收到《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北电力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教政法函〔2024〕10号),教育部对学校章程修正案予以正式核准。

大学章程是规范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法定载体,对高校依法推进自主管理、履行公共职能、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意义重大。2015年6月,我校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实施以来,在引领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学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的重要变化,大学章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也成为必然要求。2021年11月,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成立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开始了新一轮的章程修订工作。

本次章程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准绳依据,注重发扬民主,坚持开门修订,充分听取和吸纳校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推进。在历经集中修订与初步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教代会集体讨论、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认真审定、教育部严格审查等程序阶段的充分论证研讨和反复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华北电力大学章程修正案》并于2024年4月获教育部依法核准。

修订后的学校章程,内容从原来的序言与正文13章104条,调整为序言与正文12章100条,在保持原章程主体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修订组共提出和采纳了88条修订建议,修订的重点集中在新章程的“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功能与办学活动”、第三章“领导体制和管理机构”、第四章“学术治理”及第六章“教学科研机构”部分,涉及学校办学目标、人才培养定位、学校基本职能、党的全面领导、学术机构职责、院(系)及科研机构体制等多方面内容。修订后的2024版章程更加体现出学校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功能定位和办学特色,更加彰显了大学章程作为学校“根本大法”在指导新时期办学与发展中的时代性、引领性和前瞻性,将更好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早日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修订后的章程全文,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全校和社会公布,并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初审:孙力昂

复审:吴良器

审核:荀振芳

责任编辑:郭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