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你朴素模样
当我背着大小包走出北京西站,我对大城市的第一印象是:马路真宽,楼真高,四周真干净——就是这种毫无修饰的慨叹,才能道出我内心实实在在的感觉。继而,我被一种压迫感包围,路上的交通指示线有些清晰得刺眼,人行道上仔细清扫的环卫工瞬间让我有一种无处容脚的自惭,我想开口问路,纵使在心里练习过多遍,却迟迟不能开口,呆站着,开始想念我的故乡,那个尘土飞扬、拥挤吵闹的小县城。
小县城,没有秀色可餐的怡人景色,没有壮丽开阔的视觉美宴,没有太高的大厦,没有发达的交通,更没有流水线一样的生活。对,那就是我的故乡,我爱她,连同她的落后,连同她的粗糙——我将其视为朴素,并喜之成疾,以至于离乡稍久,我就会潸然泪下。
每个故乡的清晨,开始于八点左右。生活悠闲,让每个清晨的阳光都变得格外祥和。步行出门,晃晃悠悠地走在院儿与院儿间的小过道里,随便跟婶婶、阿姨打声招呼“走啦”!——特别响亮地吼出来,收获的便是一张毫不保留的笑脸。不一会儿走到路边,路牙子边儿的早点摊儿里散发出的油炸煎包味就满满地溢向鼻孔。“老板,来碗胡辣汤,六个小煎包!”甩甩衣袖,拉一个小木墩儿,坐在马路旁,看看路上的车辆行人,再掏出手机看看新闻,不一会儿,那冒着烟儿的胡辣汤就端了过来。一大碗汤,大块的牛肉,大块的面筋还有一颗颗金黄色的炸花生豆,隐隐约约游荡在光滑的粉条里,透过清晨的太阳,汤看上去粘稠极了,像一整块仔细打磨过的,吃完满心欢喜,嘴唇油亮亮的,像是涂了唇膏。“吃完了?”老板仍忙活着,还不忘关心要走的顾客,“带劲儿!”你一边应和,一边起身,摇摇晃晃地走远。
故乡的马路,没有清晰的警示线——大家也都不在意,因为这么多年一直这样儿,习惯了!于是,一条路上,汽车、自行车、行人同时流动,向东的、向西的、向北的、向南的,都有。人多时,车走慢,人走快;人少时,车走快,人走慢。横穿马路的大娘报着孙女,踮着脚儿,跑得老快,惹得静坐在车里等待行驶的司机抿着嘴笑。路边儿还有拉客的人力三轮儿,盘着辫子的妇女在跟穿着拖鞋的车主讲价“两块!不中我就不坐你这个了”!车主憨笑着“中吧!大姐,我可是赔了!坐上走”!……这就是故乡,既无浓妆,又无淡抹,素面朝天,却时刻让我安心。
故乡的傍晚是热闹和安静并存的。居民区里是宁静的,广场上是热闹的。小县城的广场舞,既无统一着装,又无专业领舞,男女老少,高低胖矮,全都扭动着腰肢,有的跟不上步子,却也毫不忌惮,自编自演地摇摆着。这时候只需深吸口气,全日的不顺心就会顿散,每个关节都变得酥软,美美地准备着夜幕里与床的深拥。
那儿就是我的故乡,因为熟悉,所以欢喜。
其中,最喜朴素模样。